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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江苏省泰州兴化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2020-09-15 10:40: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7)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先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兴化市卫健委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三)考试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考试成绩在指定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曾在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的报考人员需出示解除隔离通知书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和考试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四)资格复审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专业加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在职人员(含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人员还须主管部门同意)。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体检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兴化市卫健委陈述申辩。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由兴化市卫健委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

  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在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体检后的各步骤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六)选岗

  对须进行选岗的招聘岗位,由兴化市卫健委组织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选岗。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选岗通知书》。

  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选岗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现场根据所报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岗(考试成绩相同报考人员在选岗前另行抽签确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与所报岗位相对应的一所卫生院,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对因怀孕延迟体检的,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进入下一步骤。放弃选岗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考察

  选岗结束后,由兴化市卫健委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