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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省亳州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2020-09-15 10:44: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七、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特殊岗位按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亳州市卫生健康委、亳州市妇幼卫生网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面试费用80元。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方法: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三)总成绩计算: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考试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在亳州市卫生健康委、亳州市妇幼卫生网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岗位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时,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本面试组实际参加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考核。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以及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对于本次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研究可调岗递补。拟聘用人员进入公示环节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亳州市卫生健康委、亳州市妇幼卫生网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亳州市妇幼保健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进员工实行聘用制,待遇参照本院同类人员执行。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纪委监委驻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58-5608752。

  十一、相关招聘工作信息,将及时在亳州市卫生健康委、亳州市妇幼卫生网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报考人员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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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亳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020年亳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2020年亳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络报名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