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仅限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员。
五、考核
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岗位选择
经公示后,报考相同岗位的考生在选择招聘学校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分数高者优先选择,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满1年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信息发布及信息查询
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我们将通过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发布相关考试信息,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若错过相关考试信息,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十、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在招聘考试期间,我市将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相关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412-3303278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12-3605815
点击下载>>>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9日
- 2025年度葫芦岛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84人公告
- 2025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 2025锦州市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告(第二批)
- 2025年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4人公告
- 2025年沈阳大学和沈阳开放大学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2026大连海事大学招聘事业编制非教学科研人员(第一批)23人公告
- 2026大连海事大学招聘事业编制非教学科研人员23人(第一批)公告
- 2025大连商品交易所招聘公告
- 2025铁岭县基层事业单位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专项招聘7人公告
- 2025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6人公告(第三批)
- 2025辽宁丹东市融媒体中心下半年面向普通高校招聘急需紧缺人才5人公告
- 2025辽阳市文圣区应急管理局招聘兼职技术检查员10人公告
- 2025辽阳市文圣区应急管理局选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5人公告
- 2025秋季辽宁丹东市中心医院面向普通高校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3人公告
就业指南网 www.jiuyezhin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