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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江苏省泰州兴化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09-15 10:39:53   地区:江苏   浏览:0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岗位计划缺额时,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兴化市卫健委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的(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聘用后自动放弃,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35294(兴化市卫健委)

  监督电话:0523—83228870(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23—83242558(兴化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指定网站:兴化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hu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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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下半年兴化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2020年下半年兴化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2020年下半年兴化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业参考目录.doc

  兴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