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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1 12:47: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③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报名需要提供的证书等);

  ④学历、学位认证相关证明(可登陆学信网自行认证);

  ⑤提供现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工作单位相关部门公章);

  ⑥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现场审查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考试费用: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45元。(现场资格复审时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按规定可减少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每人只能改报1次。

  (四)领取准考证

  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聘,先笔试后面试。

  2.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有关事宜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官网通知为准。

  3.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能力素质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项之和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3天后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公布,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发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时,先按所占比例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官网公布。

  (六)考核与体检

  1.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通知本人。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