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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饶河县招聘乡镇纪检监察人员公告
2020-09-14 09:36: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工作力量,推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引向深入,满足乡镇纪委工作需要,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20年公开招聘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饶河县2020年公开招聘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统招全日制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

  (三)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年龄为35(含)周岁以下(即指1984年09月01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饶河县2020年公开招聘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

  (七)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黑龙江省政府黑政发[2013]42号和黑政规〔2018〕17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我县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

  (三)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四)现役军人、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此项工作由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过程面向社会公开。

  (一)发布公告:2020年09月12日—09月18日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关注饶河微信平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2020年09月21日—09月23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饶河县2020年公开招聘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3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及报名费45元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上一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地点:饶河县市民服务中心大楼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0469—5623442

  报名结束后,由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饶河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法律常识、党建知识、时事政治、公务员法、公务员纪律惩戒、财务财会等内容)及申论,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可通过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3、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不超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饶河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