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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省委办公厅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0-09-14 09:46:08   地区:浙江   浏览:0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如发现并经查实确有问题的,将取消聘用。对于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根据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有关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确定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再保留其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在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2)。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委办公厅机关纪委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1050668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05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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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岗位表.xlsx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