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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9 09:43: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招聘,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四)加试

  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方式另行确定。

  (五)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在陵水党建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加试成绩(如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及加试(如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及加试(如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陵水党建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实名举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试用期及薪酬待遇

  新聘用人员无工作经历(以社保缴纳情况为准)的试用期为一年,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考核审批,经审批合格的,正式聘用,按规定办理任职等相关手续,不合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薪酬参照陵水县编外人员统一定额工资标准发放。

  八、有关问题说明

  (一)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及考试。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898-83322720。

  监督电话:(0898)12380-1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902、66755313

  咨询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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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