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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咸宁市咸安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7人)
2020-09-11 09:40: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2.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资格复审地点:咸安区人社局一楼;

  资格审核需提供的资料: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交纳面试费50元。

  3.咸安区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4.对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报经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依次递补。

  5.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

  十、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4.面试公告发布之日后不再递补,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十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计算出来后,对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十二、加分政策和个人加分申请

  1.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7月31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

  2.上述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3.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上述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 (附件2),及时向服务单位和各项目市、县主管部门提供审核材料(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各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经审核确认后,在2020年9月18日前将《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加盖公章)照片发邮箱1301944643@qq.com。同时,通过快递寄到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社局(咸安区长安大道41号,电话:0715-8328247),如果快递有困难,不按时提交加分审核表的视同放弃加分。

  十三、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察:

  1.退役军人优先;

  2.应届毕业生优先;

  3.符合岗位表中已经明确优先条件的优先;

  4.学历高者优先。

  十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