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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咸宁市咸安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7人)
2020-09-11 09:40: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4.《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按岗位表要求进行报考。

  某一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如要求“仅限本科”,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不能以较低学历报考。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五、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为9月14日9:00至9月18日18: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2.报考人员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

  六、缴费

  1.缴费确认:2020年9月14日9:00至9月19日 18:00,报考人员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2.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

  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于笔试结束后携带有效证明材料,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到考务办公室现场退报名考务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证明由其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证明由其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由于报名系统须通过缴费行为确认报名,故采取此“先缴后退”办法,请予理解。

  七、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9月23日9:00—2020年9月26日9:00。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如有变动,将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715-8328247。

  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八、笔试

  1.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若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1,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在报名结束后三日内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2.取消招聘岗位的,退还报考人员缴纳的考试费用。

  3.笔试时间:2020年 9月26日

  4.笔试课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5.针对不同招聘岗位,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分类设考。

  6.《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

  7.考生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因防疫需要,入场检查时间较长,请考生尽量提前到达考点。

  8.笔试成绩、名次查询。考生可登录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查询考试成绩及排名。

  九、资格复审

  1.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入围资格复审人数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区人社局备案,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公开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