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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省淄博高新区管委会招聘事业编制“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公告(49人)
2020-09-11 16:49:33   地区:山东   浏览:0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各环节信息均在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zbzhhgx.cn/)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初审情况通过报名发件邮箱进行回复,有关结果和信息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报名发件邮箱,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向高新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于弃权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或面谈,下同)与签约

1、面试:

如报名人数较多,可视情况增加一轮初试环节,初试形式另行确定。考试时间及有关要求在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网站。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建考评组,对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评。具体招聘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面试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2、签约: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确定考察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面试成绩和考察人选名单在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与公示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和要求在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发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

1、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考察人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考察组需对考察人选做出全面、详实、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2、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察人选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公示:

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聘用

招聘工作结束后,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凭此通知书办理各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