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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台州临海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71人)
2020-09-10 11:22:02   地区:浙江   浏览:0

  按照《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5、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6、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9月25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市人力社保局(传真号码:0576-85115959)或以电子照片、扫描件等形式发送邮箱:lh85308193@126.com,联系电话:0576-85288978,经审核后免考试费或退还考试费。

  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如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有权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其他任何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

  8、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部分单位有最低服务期要求。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录)用在教育系统各岗位的教师(教练员)和临海市卫生进修学校的护理教师,在聘(录)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教练员资格证)的延迟定级,两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教练员资格证)的予以解聘。被卫健系统聘(录)用在各岗位的卫技人员,在聘(录)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延迟定级,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

  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临海市中医院医共体(临海市中医院)、临海市妇幼保健院(临海市妇女儿童医院)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

  10、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报考时须经现工作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务必确认与本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遵守行业、系统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聘用合同有关义务。应临海市教育局要求,临海市教育系统事业在编在岗人员不能报考本次教育系统相关岗位;应市卫生健康局要求,除临海市爱国卫生和无偿献血发展中心(临海市老年活动中心)临床医生岗位外,临海市卫健系统事业在编(含报备员额)在岗人员不能报考卫健系统相关岗位。

  11、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市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