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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沧州东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9名)
2020-09-09 16:12: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5)总成绩合成及岗位排名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基层工作经验长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确定。

  (五)资格复审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由人社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面试资格审核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http://221.192.132.159:90进行公示。体检工作由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光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网上报名系统http://221.192.132.159:90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编办落实编制,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五、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七、注意事项

  (一)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招聘工作可能会出现调整,所有招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均在http://221.192.132.159:90(东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时刻关注上述网站。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东光县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报名咨询电话:7727277

  监督举报电话:7725105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