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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0-09-09 16:19: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3.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详见招聘系统的通知公告。此次招聘岗位现场资格复审须携带如下材料:

  (1)《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系统打印,须本人手写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份(集体户口的须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须毕业院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2份,须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盖章;

  (5)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通过现场资格复审且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登录招聘系统查询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将全程录像。

  医护类岗位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最终的综合成绩。

  非医护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原则上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最终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在招聘系统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三)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原则上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须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招聘系统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政审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本次招聘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官网公布的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

  (三)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考生上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等相关安排及通知、公告将在招聘系统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咨询电话:具体详见附件;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10-61137688,4000121860,企业QQ:800048345。

  点击下载>>>

  2020年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要求.xls

  2020年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指导目录.zip

  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