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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教师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0-09-09 16:20: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丰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2020年度应届毕业生第二批公开招聘31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0年度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四)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或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后网上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任教学科与岗位任教学科一致;

  (五)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能正常参加2020年就业派遣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为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请应聘人员于2020年9月15日9:00-2020年9月18日17:00,登录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zhaopin.ftedu.cn)进行网上报名。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初次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时,请先注册新用户,并记住“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再次登录。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确保系统中所提交的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符合岗位要求。

  报名后请务必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如初审不通过,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关闭前修改信息。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9月18日17:00后报名系统关闭,应聘人员不能再报名或更改其他个人信息;报名系统关闭后,网上报名审核不通过者,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且不能进入网上资格复审环节。请应聘人员把握好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除填报个人信息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照片:

  1.本人打印后手写签字的《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

  3.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上须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统分、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

  4.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

  5.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证明要求同前);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参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报名表“教师资格证”一栏填写“无”,此项材料可不上传;

  6.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7.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结束5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复审结果。网上资格复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自行打印《资格复审确认表》,并携带《资格复审确认表》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专业技能考核)和职业匹配度调查

  面试(专业技能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后,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完成职业匹配度调查。匹配度调查为上机操作,要求30分钟之内完成,不设置分数,不计入综合成绩,只作为参考。

  面试成绩将于考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http://www.bjft.gov.cn/ftq/gkzp/list.shtml)公布。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每个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