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0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立学校专项招聘新任教师公告(二)
2020-09-08 15:03: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参加一次考试。分场次或招聘岗位重复报考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签约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商区党群工作部研究后报泉州市教育局、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

  3.考试形式及内容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

  1.片段教学(占总成绩的权重比70%):现场随机抽取所报学科课题,60分钟现场撰写片段教学教案后,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片段教学;

  2.问题答辩(占总成绩的权重比30%):根据涉及职位的知识、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能力及结合实际教学而设计问题,现场随机抽取2个答辩问题(一题为有关于本次片段教学的知识点提问,一题为本学科专业知识点的提问),当场回答,时间不超过6分钟。

  考官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考生的面试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以100分计算,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者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成绩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加试一场学科教师岗位技能测试,以测试成绩较高者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对象属于在职人员的,应于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但可先参与选岗,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