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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2020-09-07 15:09: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五)体检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由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根据《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况、个人征信记录等方面情况。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领导班子依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省林业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在省林业局、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提供终止合同证明书,所需材料应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提供,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按规定与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在省林业局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严格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省林业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5327025(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孙樱)

  监督电话:0551-62553238(省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0551-62634091(省林业局人事教育处)、0551-62634463(省林业局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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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

  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