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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汕头市教育局属下市教师发展中心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2020-09-07 15:05:48   地区:广东   浏览:0

  2.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全程录像、录音。面试主要考查应试者的基本素养(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入围面试人员没有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与考生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和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5日内,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

  五、体检

  (一)体检工作及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并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教师发展中心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及报考资料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拟聘人选公示

  对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试,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教师发展中心按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九、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54-88853404(市教育局)

  监督部门及电话:0754-88860235(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

  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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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