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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省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运动员公告
2020-09-07 15:07:47   地区:山东   浏览:0

  (二)专项条件

  1、比赛成绩需达到《山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运动员试训招聘标准〉的通知》(鲁体竞技字〔2018〕7号)规定要求。

  2、参加运动员选材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得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前八名、集体项目前六名主力队员,世界青年比赛前三名的优秀运动员,视情况免予选材考试,直接进行考核、体检。

  3、未达到比赛成绩条件,但经选材考试、专家论证具有发展潜力的特质运动员,或未经试训但比赛成绩达到破格条件的,经省体育局批准,可以给予聘用。

  (三)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对应聘人员条件达不到招聘岗位要求的,按规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形式和程序

  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的公开招聘工作,按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的通知》(体人字〔2007〕412号)、《山东省优秀运动员试训和招聘工作程序(试行)》(鲁体人字〔2008〕43号)规定及我省关于运动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组织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hrss.shandong.gov.cn/channels/ch00238/)和省体育局网站(http://ty.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取得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试训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招聘运动员考试审核表》。

  2、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考试、考核、体检

  1、招聘单位分别协同省体育科研中心、省运动康复研究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专项、体能、机能等方面考试考核及体检工作。

  2、根据运动员考试、考核、体检等情况,招聘单位运动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名单,报省体育局。

  鉴于运动员岗位的特殊性,按实有报名人数组织考试考核。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并符合聘用条件的,经省体育局研究确定拟聘用运动员名单,在省体育局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意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各招聘单位与聘用运动员按规定签订《山东省优秀运动员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五、待遇

  招聘单位聘用的运动员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体育运动员工资、福利等待遇。

  六、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省体育局人事处0531—66116603、竞技体育处0531—66116515。举报投诉电话:省体育局机关纪委0531—66116631。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鲁人社发〔2019〕40号、鲁体人字〔2008〕4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山东省体育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