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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贵州贵安新区统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雇员教师公告
2020-09-03 16:19: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方式由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协调局确定。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办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新区社会事务协调局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招聘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新区社会事务协调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办报经贵安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阳市人力资源网”、“贵安新区”官方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的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贵安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审定后,贵安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行文聘用,并根据工作需要,贵安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对所聘用人员进行岗位交流调整。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在贵安新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新任教师原则上实行试用期一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不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岗位聘用按现有空岗进行平等竞争。

  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如应聘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笔试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十三、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