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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9-03 09:09:27   地区:云南   浏览:0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下列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或相关人员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的;

  7.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遵守和执行网上报名时及现场资格审核所签的“诚信承诺书”所涉及的内容。

  (二)报考人员应按照国家和我省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执业)资格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五)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并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一式2份。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八)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疫情防控需要

  所有参考报名人员在参加现场审核、考试(包含笔试、面试)时都应提前扫“疫情防控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如实提交14天内行程信息,进行健康排查,重点排查14天内去过或途经疫情高风险地区、14天内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

  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30分钟以上到达考场。进入考场前,考生须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登记记录,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考试。

  对以下情况的考生,应在考试前7天内提前自行安排进行核酸检测,确认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并携带相关证明参加考试。

  1.“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须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2.“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考试。

  3.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