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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第一期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9-01 11:09:23   地区:广东   浏览:0

  3.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起算任职年限。

  4.持广东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需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要求进行确认,不符合确认条件或者从聘用起一年内不能按要求完成确认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5.工资待遇按从化区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期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考试、资格审查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期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从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笔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应届毕业生需在聘用后连续3个考试周期内考取相应的执业(专业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三)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等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1﹞28号),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制度。新进人员中具有硕士学位且取得全科医学方向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全科医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聘用后办理入编手续。其他新聘用人员占编不入编,按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四)聘用人员须承诺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年。

  (五)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六)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七)报考人员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但尚未发证的,可使用成绩合格通知单报名。

  (八)本期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期招聘无关。

  本公告由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7906330;

  投诉电话:020-8792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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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第一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2.资格复审材料清单.xlsx

  3.承诺书.docx

  4.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