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年济南市莱芜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8人)
2020-09-01 11:17:04   地区:山东   浏览:0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莱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莱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本次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1-76111638

  附件1:2020年莱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中共济南市莱芜区委组织部

  济南市莱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