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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黔西南州兴仁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56人)
2020-09-01 11:18:28   地区:贵州   浏览:0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未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新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聘用或试用。有试用期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服务年限的视为违约,违约相关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市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更改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无论进入到招聘的任何环节,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各位考生在考前14天请如实填写《兴仁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考前14天的个人情况反馈表》,在进入笔试考点环节时提交。

  (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9—6210336(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市纪委市监委)

  附件下载>>>

  附件1:兴仁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一览表.xls

  附件2:兴仁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3:兴仁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考前14天的个人情况反馈表.doc

  附件4:兴仁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防疫方案.doc

  附件5:《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20200827.rar

  兴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