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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8-28 11:45:13   地区:江苏   浏览:0

  (3)2020年10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报名资料上传时间:

  2020年9月2日09:00—9月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9月2日09:00—9月5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0年9月2日09:00—9月6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0年9月2日09:00—9月6日18:00。

  缴费确认时间:

  2020年9月2日09:00—9月6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主管部门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须使用微信缴款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人。

  报名网址:http://218.90.225.159:8020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报名期间,各招聘主管部门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微信缴款缴费办法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还可向招聘主管部门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相关材料的具体要求:

  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高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标点符号)缺少成对;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④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档案托管的证明);

  ⑤社会人员还须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他相应证明材料;

  ⑥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上传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