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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校园自主招聘公告(第一号)
2020-08-27 09:36: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人选经过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党组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7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报海口市人社局核准,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五、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为海口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海口市人才优惠政策和薪酬待遇。

  六、工作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各项纪律规定。

  招聘工作接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举报、投诉事件,由招聘组织部门和海口市教育局负责调查落实,并将处理情况书面报海口市人社局。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城南路薛村教育里21号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920558、18976759908、13976022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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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校园公开招聘职位表.doc

  2、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3、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校园自主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