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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岛市卫健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业公告
2020-08-27 09:23:52   地区:山东   浏览:0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及时报送招聘结果聘用备案材料。

  符合聘用条件的公立医院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符合聘用条件的事业单位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拟聘用人员名单信息在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qingdao.gov.cn)予以公布。其它信息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3.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具体要求请咨询各招聘单位。

  4.政策咨询电话:(0532)82876209

  监督电话:(0532)82892012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监督邮箱(qdsyc@qd.shandong.cn),监督电话0532-8591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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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岗位表.xls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