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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州闽侯县卫健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批)
2020-08-25 08:53:27   地区:福建   浏览:0

  (五)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情况特殊的,经福州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未达开考比例不予开考、削减招收人数、经福州市人社局批准降低比例要求的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

  四、面试和医学技能测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或面试+医学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面试内容均为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在福州卫生人才网站公告)。

  2、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报考者可在考试结束1个工作日后通过福州卫生人才网和闽侯县政府网查询。

  (二)医学技能测试

  1、面试+医学技能测试的报考者,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才能进入医学技能测试,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进入医学技能测试的报考者名单及医学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闽侯县政府网(www.minhou.gov.cn)上公布,进入医学技能测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医学技能测试的,应在医学技能测试前两天下午17:30之前告知闽侯县卫健局(若有放弃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告知闽侯县卫健局的人员五年内不准报考闽侯县卫健系统考试),闽侯县卫健局将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医学技能测试人员。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医学技能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和医学技能测试成绩各占60%、40%的比例计算,直接面试的按面试成绩计算。

  2、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面试成绩应不低于70分。

  3、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待考试总成绩确定后按照分数高低依序自主选择就业单位(弃权的由后面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且不安排报考者在闽侯县属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体检。

  1、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另行安排)。

  3、县卫健局组织对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人选从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网站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报考编内卫技人员聘用后人事档案寄存闽侯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服务期不低于10年(规培时间和半年及以上的进修不计入服务期)。报考一类编外卫技人员的聘用后人事档案存放在县卫健局,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服务期不低于5年(规培时间和半年及以上的进修不计入服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