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辅导员
2020年南京邮电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一)
2020-08-25 08:54:20   地区:江苏   浏览:0

  5.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工作经历与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注明起止时间,填写到月份)

  四、招考方式

  (一)考核方式

  应聘人员考核工作包括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能力测试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心理测试、面试的人员,人数不足1:3的,均进入下一轮。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京邮电大学网站(www.njupt.edu.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

  2.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3.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南京邮电大学网上公告(www.njupt.edu.cn通知通告)或电话或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笔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由学校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

  3.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之间的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5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五、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也可同时在省教育厅或用人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与初次就业的人员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且应当在学校至少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聘用审批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学校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5866262,85866228,83492317

  联系人:徐老师,周老师,印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邮电大学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66836

  联系人:钟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