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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泰州靖江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0人)
2020-08-25 08:56:18   地区:江苏   浏览:0

  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详见《岗位表(二)》)须进行实绩评价,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绩评价主要是对大学生村官在村(社区)工作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重点了解大学生村官的能力素质、工作作风以及任职、表彰奖励、年度考核等情况。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6倍确定专业加试(实绩评价)人员(同分跟进),达不到6倍的按实际人数进行。

  专业加试(实绩评价)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专业加试成绩和实绩评价结果在指定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和专业加试、实绩评价结束后,无专业加试(实绩评价)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有专业加试(实绩评价)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加试(实绩评价)的成绩直接累加(同分跟进),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成绩公布后,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2)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的2018、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证明、档案托管证明。

  (3)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陈述申辩。

  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无专业加试和实绩评价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有专业加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5%、实绩评价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实绩评价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六)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对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须参加选岗的报考人员,如因怀孕需延迟体检的,可先参加选岗,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