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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庆望江县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招聘公告
2020-08-22 10:02: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的60%加面试成绩的40%合成。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出现考试最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1.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委、县医院、县中医医院负责。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望江县人民政府网、望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网、望江县医院网站、望江县中医医院网站公示7天。

  (七)择优选岗、聘用

  1、选岗。按照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自主选择岗位。选岗前通知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由其选择岗位(限选一次),现场逐人审核签字确认。如出现分数相同,则按上述考试最终成绩时的优先原则进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到达选岗后未签字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按程序将招聘方案和招聘结果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拟引进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县医院、县医院医共体乡镇卫生院和县中医医院、县中医医院医共体乡镇卫生院分别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拟聘用人员的乡镇卫生院编制、岗位及工资待遇。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wyg2001岗位总成绩排后3名的考生和wzyg2001岗位总成绩排后2名的考生,按要求到所报考医共体内的村卫生室工作3年,3年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回乡镇卫生院工作。在村卫生室服务期间,享受乡镇卫生院同类人员的工资待遇,绩效奖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考核发放。村卫生室工作年限纳入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一并计算。

  五、有关事宜

  (一)新引进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岗服务满5年后,根据本人意愿,经考核,特别优秀的人员可调回县级医院工作;留在乡镇卫生院的,继续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编制人员相关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