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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海浩门农场招聘合同制工人公告
2020-08-19 22:28: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青海 浏览次数:0

  1.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破格录用等程序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与青海浩门农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按照合同制工人进行管理,每月发放薪酬3500元(包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费用);“五险一金”单位部分由农场缴纳,个人部分从其个人薪酬中由农场统一代扣代缴。

  2.在岗期满1年并经考核合格后,即按照相应的工作岗位对应工资(基础薪酬);连续3年考核合格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薪酬按《青海浩门农场职工工资(基础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3.及时向青江集团公司报备。

  五、特殊注意事项

  (一)时间认定。

  毕业时间、年龄时间认定截止到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0年8月24日。(考生年龄计算为:35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4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认定。

  《公告》中招聘岗位学历以考生取得的中专以上学历证书为准。须在教育部“学信网”验证通过的中专以上学历。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现场资格审核时,对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核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

  (三)递补。

  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公示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递补。

  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tp://www.qhpta.com)和电话联系青海省门源监狱政治处电话0970-8616060咨询,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要求。同时,须提供有效的通信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监督及纪律

  (一)监督。青江集团公司、监狱纪委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农场招聘领导小组及时公示招聘工作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970-8616202。

  (二)纪律。

  1.招聘工作做到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纪检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招聘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行为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予以回避。

  3.对违反招聘相关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4.对违反招聘相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特别提示:

  1.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此次招聘考试期间须全面使用

  “信用健康码”,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注册登记,按提示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信息,生成个人“信用健康码”。

  2.所有参考人员在笔试入场前须出示个人“信用健康码”(绿

  码)并自觉接收工作人员查验。经体温测量正常、查验笔试所需相关证件后,方可进入考点。

  3.未出示个人“信用健康码”或个人“信用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点。“黄码”、“红码”人员由辖区疾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关措施。

  4.外省来青返青人员参加笔试,必须在开考前7天到达西宁

  市,并向青海浩门农场电话报备(联系电话:0970-8616060)。并提供近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5.个人“信用健康码”注册登记过程中虚假申报或冒用他人“信用健康码”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我省现行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970-8616060

  青海浩门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