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务员考试 >> 地方公务员
2020年宜宾市公开招聘6名聘任制公务员的公告
2020-08-17 16:57: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二)实绩考核

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由应聘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和工作履历证明材料等体现个人专业水平、工作实绩的材料。组建专家组进行考核评分。

(三)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者的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

(四)面试

根据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笔试和实绩考核的折合总成绩(折合总成绩=笔试成绩×30%+实绩考核成绩×20%),按照各招聘职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和实绩考核的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和实绩考核的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达不到1:3的职位,该职位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作业、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求职动机意愿和人岗匹配性等。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测评总成绩=笔试成绩×30%+实绩考核成绩×20%+面试成绩×50%。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各招聘职位的考试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招聘单位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经招聘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提出拟聘任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拟聘任人员名单按照相关程序报批后,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聘期及薪酬待遇

所聘公务员聘期均为2年(含试用期3个月),由各招聘单位与拟聘任人员协商确定。聘任合同期满后,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考核结果和聘任制公务员本人意愿,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后可以续聘。

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最终薪酬标准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任人员协商确定,在聘任合同中明确。对在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上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工作长期需要的聘任制公务员,聘期满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或者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

九、其他事项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测评总成绩均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

2.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审批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咨询和监督

本公告由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1.政策咨询电话:0831-820508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0831-822782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