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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曲靖师范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0-08-17 09:59:50   地区:云南   浏览:0

  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及考试辅导用书,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受骗上当。

  四、成绩

  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曲靖师范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上进行公布。

  (一)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综合成绩并列的处理办法

  同一招聘岗位的考生若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者,不予聘用;

  2.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的拟考察人员,拟考察人员根据要求提交考察(政审)材料;

  3.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的,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岗位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若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直至该岗位招聘满为止。

  六、公示与聘用

  1.学校确定的拟聘人员在曲靖师范学院校园网站主页(www.qj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拟聘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2.新聘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12个月,其中初次就业的应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学校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提出是否聘用意见。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备案。

  七、纪律监督

  我校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中,应聘人员须遵守国家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资格;拟录用对象报到时必须再次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学校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八、本公告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74-8998663

  监督电话:0874-899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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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曲靖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计划表.xlsx

  2020年曲靖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员报名表.doc

  曲靖师范学院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