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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招聘公告
2020-08-14 22:08:20   地区:山东   浏览:0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范围人选。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座谈、查阅档案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翟老师

  咨询电话:0531-58859682

  电子邮箱:zydykyjs@163.com

  投诉举报电话:0531-58859637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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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xls

  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