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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潼南区面向定向培养毕业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0-08-13 10:13: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正文和附件所指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就读且毕业时间在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之间的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符合其他招聘条件但暂不具备教师资格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名应聘相应岗位。未取得相关职业(执业)资格的高校毕业生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职业(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在报名及考核时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自身防护,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等情况导致未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不报考到具体单位,只填报临床医师岗、全科教师岗1、全科教师岗2、学前教育岗。

  其中,“全科教师岗1”、“全科教师岗2”报名时,先按考生意愿报名,若某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名额,考生可当场自愿调整到另一岗位,若无考生自愿调整,则由超额岗位考生抽签调整到另一岗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9:00-12:00。

  2.报名地点:全科教师岗1、全科教师岗2、学前教育岗在区教委4楼会议室(潼南区兴潼大道93号),临床医师岗在区卫健委4楼会议会(潼南区兴潼大道42号)。

  3.报名及资格审核所需材料见附件3。

  4.资格审核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考核

  考核总成绩(全科教师岗1、全科教师岗2、幼儿教师岗)=大学期间学业成绩×45%+大学期间表彰奖励得分+面试成绩×40%。

  考核总成绩(临床医师岗)=面试成绩。

  (一)大学期间学业成绩

  1.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平均绩点个位数基准分+平均绩点小数点后两位数×10。

  2.平均绩点个位数是“1”的,基准分为60分;平均绩点个位数是“2”的,基准分为70分;平均绩点个位数是“3”的,基准分为80分;平均绩点个位数是“4”的,基准分为90分。

  (二)大学期间表彰奖励得分

  1.表彰类:大学期间,获得普通高校院(系)级表彰,计1分;获得普通高校校级表彰或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工青妇组织表彰,计3分;获得区级党委、政府表彰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工青妇组织表彰,计5分;获得市级党委、政府表彰或部级及以上表彰,计7分。

  2.获奖类:大学期间,获得普通高校院(系)级奖励,一等奖及以上计1分,二、三等奖计0.5分;获得普通高校校级奖励或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工青妇组织奖励,一等奖及以上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获得区级党委、政府奖励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工青妇组织奖励,一等奖及以上计5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3分;获得市级党委、政府或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一等奖及以上计7分,二等奖计6分,三等奖计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