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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通化市通化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1人)
2020-08-13 10:17: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考生在体检、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聘用单位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考核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订聘用合同;如发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聘用单位将解除聘用合同。非2020年毕业生报考,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要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0年毕业生聘用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暂缓聘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单位工作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huaxian.gov.cn)

  (二)考务网站

  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huaxian.gov.cn)

  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三)政策咨询电话

  0435—5226133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1.2020年通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20年通化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

  3.2020年通化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4.2020年通化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

  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