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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通化市通化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1人)
2020-08-13 10:17: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3.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同一岗位面试人选超过50人,需要进行加试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5.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2020年9月18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件和入伍及退役相关材料等送至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通化县快大茂镇利民街55号),对审验合格的考生,在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逾期未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条件复审

  1.请进入面试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由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时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持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3.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考务网站。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有笔试的,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免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2.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格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或总成绩不及格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

  (五)确定拟聘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参加体检。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

  体检合格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