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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杭州市上城区面向部分高校毕业生引进党政储备人才公告
2020-08-13 13:13:19   地区:浙江   浏览:0

  (四)体检、测验、考察

  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测验、考察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体检的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测验。参加完体检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职业行为风险测验,测验时间另行告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验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

  体检、测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按该岗位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空缺。

  (五)公示聘用

  体检测验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后按照1:1择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对因取消录用资格、本人未报到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直接核减计划数,不进行递补。

  四、相关待遇

  (一)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未纳入事业编制前,由杭州上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入职后工资待遇。工资福利待遇列入区财政开支,并根据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博士研究生参照事业单位管理七级普通岗位享受待遇,硕士研究生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八级普通岗位享受待遇。

  (三)可享受生活补贴8万元(分3年支付);无自有住房的,入职后前三年发放3000元/月的住房补贴。

  五、职业规划

  按照《上城区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培养方案》进行培养使用。

  (一)根据所学专业和工作需要,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选派到重点工程、综合性岗位培养锻炼,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通过专项考核(考试)方式,按照80%比例择优进入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首个聘期为3年。

  未入编人员与下一年度入职党政储备人才共同参加考核,继续按照80%比例入编。连续3年参加考核仍未能入编人员,取消党政储备人才身份,不再参加入编考核。符合条件的可与区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根据该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享受相应待遇。

  (二)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可择优逐级提拔。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聘为所在单位中层正职;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聘为所在单位中层副职。若提拔至党政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可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相关福利待遇按规定执行。

  (三)聘用期限约定:在上城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未满服务期限自动离职或被解聘的不再保留相关身份,并退还已领取的生活补贴、住房补贴。

  六、其他事项

  (一)在引进过程中,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的,在任何环节可随时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二)本公告由中共杭州市上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

  中共杭州市上城区委组织部0571-86854309;0571-87823513;

  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8522590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四)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下载>>>

  1:2020年杭州市上城区党政储备人才资料承诺书

  2:2020年杭州市上城区党政储备人才招聘岗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