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报考者报名时,由医院人事处会同监察室依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收取相关材料。报考者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在报名时间结束后,于2020年8月21日下午5:30前向用人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开考比例。研究生及高级职称人员岗位设1:2开考比例,其他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对少数特殊专业或者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公开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由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1.研究生及高级职称人员岗位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化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其他岗位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应聘人员参加专业理论考试,笔试卷面总成绩的50%为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医院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面试前,市第一人民医院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市卫生健康委和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
考试结束后,无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以50%计入总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无笔试的岗位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市第一人民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市卫生健康委和市第一人民医院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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