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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宁市鱼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第二批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2020-08-13 10:16:02   地区:山东   浏览:0

  网上初审:

  鱼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指定专人负责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8月23日18:00前完成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邮件反馈。根据应聘人员邮箱填报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4、资格审查:对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鱼台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8月25日上午:9:00—12:00。地点:鱼台县教育和体育局四楼会议室(鱼台县湖凌三路79号)。

  现场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1)《2020年鱼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第二批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名证明信》(附件5);(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名证明信》(附件5);(6)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7)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近期同底版照片3张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由鱼台县教育和体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并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现场资格审查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当主动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现场资格审查前7天内在山东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请应聘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应聘人员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来鱼台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鱼台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鱼台的人员,应于8月12日前向鱼台县疾控部门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请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鱼台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或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二)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用面试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成绩高者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三)考察体检

  根据引进计划,按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鱼台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