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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怒江州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补充招聘公告
2020-08-12 22:07:39   地区:云南   浏览:0

  5.缴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50元。缴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怒江分行排路坝支行

  银行账号:2513047929026416153

  (三)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过后,一律不予受理。

  2.因缴费账号不能适时查询,未缴费人员或者缴费后未提交缴费成功截图的人员,视为报名不成功,不予安排考试。

  3.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招聘单位所需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4.2020年毕业(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取消资格,并进行递补。上述相关承诺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签字,并扫描上传到指定邮箱。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在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大学留学一年及以上者,报名时可不受外语成绩限制)。

  6.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7.考生在考试报名成功后的整个招聘过程中,务必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及时告知考试相关讯息。

  8.请考生关注我州发布公告的网站,如有重要事项通知,我们会在网站上及时公告。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0年8月21日-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四楼组织人事科(泸水市六库镇向阳南路62号)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所标考点按时前往参加考试。

  六、考试

  本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笔试后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考试只进行笔试,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笔试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由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具体实施。

  (一)笔试时间:2020年8月23日下午15:00—17:00

  (二)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三)公布笔试成绩:2020年8月24日

  (四)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严格执行《怒江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补充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疫情防控须知》(详见附件4),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3.本次招聘报名阶段不组织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时需认真核对自身基本信息与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在资格复审时将对报考人员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及真实性进行核对。经核对信息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七、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情况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因有考生放弃或有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安排一次递补。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数比例不足2:1,又无递补人员的可等额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资格复审是针对报考人员报名填报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及真实性进行核对。经核对信息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户口簿(限户籍岗位)、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诚信承诺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如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进行递补。对2020年毕业(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尚未取得以上相关复审证件的,要出示相关证明,并对提交时间作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