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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淄博市沂源县“名校人才特招行动”(西北站)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0-08-12 22:08:21   地区:山东   浏览:0

  面谈(面试)内容以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综合素质、岗位匹配度等为主。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者,则进行加试,并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面谈(面试)执行回避制度,面谈(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面谈(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签约

  面谈(面试)结束后,招聘主管机关与考察人选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考察、体检与公示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和要求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yuan.gov.cn/)发布,并进行电话通知。

  1、考察:

  考察工作与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我县相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考察人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考察组需对考察人选做出全面、详实、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报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决定。

  2、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yu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聘用

  招聘工作结束后,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凭此通知书办理各项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次招聘的疫情防控工作,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沂源县委组织部、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3221430

  监督电话:0533-3229345

  附件1:2020年淄博市沂源县“名校人才特招行动”(西北站)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国内顶尖名校目录.docx

  附件3:“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名单.doc

  附件4:2020年沂源县“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5:2020年沂源县“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应聘人员信息表.xls

  中共沂源县委组织部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