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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日照五莲县事业单位面向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引进人才公告
2020-08-11 22:07: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人才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引进资格。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引进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博士研究生应聘的,直接进入考察范围,不占用此次招聘计划名额,根据考察情况择优选聘。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部署,到引进人选所在高校(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报名意见。考察结束后,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引进。考察人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相应递补考察人选。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相应递补,并按程序安排考察、体检。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选名单,在五莲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引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管理使用

  1.编制管理。引进的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列入事业单位编制,与招引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五莲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试用期管理。引进的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后续管理。引进的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由组织人社部门备案跟踪管理。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表现特别优秀的,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可优先提拔使用,符合调任规定的可优先调任到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

  五、政策措施

  1.补贴补助。引进的择业期(毕业3年内)博士研究生,符合五莲县人才引进政策补助条件的,3年内每月发放5000元补贴,在五莲工作满5年首次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2.随迁配偶。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安排到县属国有企业工作。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需要安置配偶的,属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按照五莲县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夫妻两地分居的有关规定优先落实;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

  3.子女入学。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教育部门优先予以落实。

  报考人员在引进期间,应及时登录五莲县人民政府网站(www.wulian.gov.cn),了解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引进的,由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中共五莲县委组织部、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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