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
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自体检结论出具之日起2日内本人可提出复检要求,经招聘单位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坚持注重实绩、综合择优的用人导向,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考察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累计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选在铜陵市民政局网站以及“铜陵民政”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按《劳动合同法》实行聘用管理。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本次招聘对所有合格考生进行登记。如有人员空缺,及时依据相关程序,在该批次考试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递补一次,递补有效期自第一批拟录用名单公示有效期最后一天起设置为半年。
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铜陵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铜编办〔2013〕33号)及招聘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纪律
对违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六、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铜陵市民政局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562-2882727(市民政局办公室)0562-2820344(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中心)0562-5820957、18956207498(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0562-5856179(市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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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中心、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市殡仪馆公开招考岗位表.docx
铜陵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中心、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市殡仪馆公开招考报名表.doc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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