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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顺义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4人)
2020-08-11 15:04:56   地区:北京   浏览:0

  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1.《北京市顺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本人签字”处需本人手写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集体户口的须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因疫情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5.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6.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的工作年限的,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

  7.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面试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原则上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的岗位,应聘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将在顺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shy.gov.cn/)公布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人选名单。

  (八)体检、考察及公示

  面试结束后,每个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招聘主管单位负责拟聘用人选体检、考察工作。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等情况,招聘主管单位须报请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1.体检。体检须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用人单位采取查阅本人档案、约见本人谈话或到其所在单位调查、座谈等方式进行,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于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通过公示反映出问题且经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

  3.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等相关安排及通知、公告将在顺义区人民政府网站(www.bjshy.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并保证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25周岁及以下,为1994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7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

  5.请应聘人员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笔试、面试时请确保本人近期没有发烧、咳嗽等异样症状,并按照要求准备好出行健康绿码。近一个月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或自境外返京的人员,满足规定隔离观察期限的,还应持一周内开具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未满足规定隔离观察期限的,原则上不得参加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人员原则上也不得参加本次招聘笔试、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