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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08-11 15:05:04   地区:广西   浏览:0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五、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纳入城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青年人才留邕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等4个文件的通知》(南办发〔2018〕70号)文件精神,对自愿来邕留邕工作3年以上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研究生最高1.2万元/学年标准给予在校期间学费代偿。

  (三)根据《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青秀区人才引进十条措施>的通知》(南青发〔2019〕14号)文件精神,对列入《青秀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或新引进到城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且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协议的人才给予相应奖励资助。对工作满1年的博士研究生按服务年限每年给予1.2万元奖励资助,最高给予6万元奖励资助;全日制硕士生按服务年限每年给予1万元的奖励资助,最高给予5万元奖励资助。

  (四)在南宁市内无固定住房的,5年内可入住南宁市青秀人才公寓,免收租金,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入住人才公寓的,给予连续5年,每月1000元的住房补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中,任一岗位的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面试成绩符合要求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二)被聘用人员必须与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5年的服务协议(含试用期1年),若被聘用人员考取青秀区机关单位的,不再领取急需人才奖励、学费补偿。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四)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五)在服务期内任意一年年度考察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下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再享受此次人才招聘的优惠政策。

  (六)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ipv6.cernewtech.cn/gongkai/)上公布,请应聘者密切注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826370

  招聘联系方式:0771-5826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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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