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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8人)
2020-08-10 09:04:47   地区:贵州   浏览:0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面试及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医疗辅助类职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教育类职位面试方式为试教(说课),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计算。

  

  (二)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计算。

  1.医疗辅助类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教育类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再作面试,以最后一次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医院由“区招聘办”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区招聘办”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考察工作,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诚实守信、能力素质等情况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不符合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截至2020年10月31日,未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未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的。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其他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二、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上报,经主管部门和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经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1年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辞职或调出区外;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辞职或调出区外的,须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的约定事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三、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经查实,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