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岗位。
8.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单位与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新聘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三明籍退役士兵或从三明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招考。
(五)截至2020年8月11日,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内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8届、2019届、2020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招聘范围限在“本市”、“本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六)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均以2020年8月11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报考者社保缴费凭证、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报考者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七)加分办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9月7日至9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二路市政府四楼447室)提交相关有效证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三明市民生平台公共服务网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包括:
1.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人员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加3分。
2.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享有笔试卷面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退役运动员办理加分手续时,需提供省级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文件或相关材料。
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服役前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籍生,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 2025福建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 2025福建泉州市晋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招聘1人公告
- 2025福建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招聘3人公告
- 2025福建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辅助岗位人员招聘1人公告
- 2025福建漳州市常山开发区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9人公告
- 2025福建海峡都市报招考3人公告
- 2025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实习生招聘公告
- 2025集美大学招聘科研助理10人公告
- 2025福建三明市尤溪县水利局招聘河务管理专员1人公告
- 2025福建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辅助岗位人员招聘2人公告
- 2025年福建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沧分局招聘1人公告
- 2025年厦门华侨大学华文学院招聘2人公告
- 2025厦门集美区实验小学招聘17人公告
- 2025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筹建组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