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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宿迁市沭阳县招聘应届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第一批次)公告
2024-04-12 09:08: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集聚各类优秀人才,保障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拟公开招聘2024年应届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第一批次)151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及相关要求等详见《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2024年招聘应届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第一批次)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1.2024年“双一流”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本科学段为师范类专业或研究生学段为学科教学专业)。

  三、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1日至2006年4月11日之间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等文件规定);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教育局联合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3日(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南师大仙林宾馆第一会议室(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从四号门进入)

  3.资格初审:考生须提交《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2024年招聘应届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第一批次)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以及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学习成绩单》。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2张。所有材料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

  4.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2)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4月13日(下午18:00—19:00)。

  5.考生现场报名后,应确保在《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本次招聘直接进行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采取演课形式进行。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四)组织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直接现场签订协议书。